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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統促總會譴責民進黨當局對黎智英案妄加置喙

香港中通社12月15日電 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《蘋果日報》相關3間公司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15日裁決,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裁定黎智英及3間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。全國政協常委、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表示,特區政府依法檢控,法庭審訊過程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嚴格依照法律及證據作出裁決,是捍衛國家安全、維護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的正義之舉。香港統促總會並強烈譴責民進黨當局對黎智英案妄加置喙。

姚志勝表示,黎智英長期利用其控制的《蘋果日報》等媒體,以新聞自由為幌子,策劃煽動“黑暴”、“佔中”等一系列違法亂港事件,更與外力勾連,乞求外國制裁,公然挑戰“一國兩制”底線,嚴重危害國家安全,犯罪證據確鑿。黎智英三罪全部罪成,不僅有效震懾了內外反中亂港勢力,更堅定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,也讓市民深切感受到香港完善維護國安法制帶來的安全感和穩定性。

黎智英。香港中通社圖片

姚志勝指出,香港社會樂見國安重犯得到嚴懲、正義得到伸張的同時,也要做到警鐘長鳴,要時刻警剔國安風險依然存在,內外反中亂港勢力不會驟然偃旗息鼓,不會就此善罷甘休,各種危害國安行徑將會更加隱蔽化、地下化。市民大眾要積極成為維護國安的參與者和貢獻者,見疑即報,共同守護香港來之不易的安寧局面。

台灣陸委員15日發表聲明,“嚴厲譴責港府利用國安惡法箝制言論、新聞自由,政治迫害民主人士,黎智英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,關押迄今長達5年,有違司法正義。”

對於台灣陸委會對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罪名成立的妄加置喙,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予以強烈譴責。

姚志勝表示,《基本法》明文說明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,不受任何干涉。法庭在裁決理由中清楚表明,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。案件亦無關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,反而是黎智英多年來以新聞報道為幌子,行禍國害港之實。民進黨當局對於案件取態,與外部反華勢力沆瀣一氣,充分凸顯其“倚外謀獨”的惡劣本質。(完)

【編輯:康土泉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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